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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18日起复检 费用为30元
2014-06-10 09:02:26 来源:新晚报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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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6月10日讯 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将于6月18日开始,至27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带齐3种材料,分5步完成复检。

  复检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两项内容。身份认证主要是对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份审验,避免存在死亡患者仍享受慢性病待遇现象的发生。病情鉴定主要是通过结合患者病情及近期的住院或门诊病历,按诊断标准进行审验鉴定的过程。

  指定的复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往诊收费180元。复检病种及诊断标准,依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2007】162号)、《关于增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病种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的通知》(哈劳社发【2009】161号)及《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的通知》(哈人社发【2011】2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