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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10年以上注销 本人回来后可恢复
2014-06-13 11:27:59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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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案例:肖先生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家中又没有其他亲人,他的户籍信息在人口普查中被划为“三无”人员,注销户籍,让他在重新办理户籍时遇到了种种困难。

  新政破解:各地将对几次户口整顿核查出的户籍长期无变动、人口信息无照片、无音讯的“三无”人员要登记造册,将户籍信息交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统一管理,这些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或二代证时,要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逐人核实。对于10年以上的“三无”人员及清理出的重复户口中属“三无”人员的,各地可注销其户口,待本人回来后,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恢复。重复户籍清理和审批流程,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操作细则。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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