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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老年节恢复“九月九” 与国家法律规定时间不一致
2014-06-20 20:01: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魏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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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0日讯(记者 魏义松) 20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关于将哈我市老年节日期改为九月一日的决定〉的议案》,这标志着哈尔滨市不会再有一年两个老人节的现象出现。

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东北网记者 魏义松 摄

  1993年,哈尔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将我市老年节日期改为九月一日的决定》。据介绍,将老年节确定为公历的九月一日,是因为农历九月初九一般都在公历十月中下旬,哈尔滨市这一时节已处于霜降之后,天气较冷不宜于老年人参加室外活动。而且,这一时期正是哈尔滨市市民忙于冬储的阶段,直接影响开展敬老宣传和老年活动的质量,于是哈尔滨市因地制宜将老年节定于九月一日。去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施行,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由于老年节时间不一致,导致哈尔滨市老年节活动出现了新问题,有的地方一年组织了两次老年节,还有的地方组织活动不知道选哪个时间为好。5月,哈尔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关于废止〈关于将我市老年节日期改为九月一日的决定〉的议案》。

  哈尔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强调,哈尔滨市先于国家设立老年节,充分体现了哈尔滨市对老年人的关怀和重视。哈尔滨市设立老年节的二十多年来,全市敬老、爱老活动丰富多彩,为弘扬敬老、助老、养老美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废止《关于将我市老年节日期改为九月一日的决定》,不是将老年节废止,而是哈尔滨的老年节和国家规定的老年节时间一致了。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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