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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
2014-06-21 22:37: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索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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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1日讯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院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切实注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妥善解决“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赡养抚养案件、妇女儿童权益等案件50多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依法实施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减缓免交诉讼费1.3万元,切实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坚持巡回审判,让法槌敲响在集镇、田间村头,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累计进行巡回审判案件12件。

  五进送法,宣传群众。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组成了五个普法小分队,举办法制讲座8场,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帮助企业审查合同60多份,专题给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上法制课4场,受教育300人次,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化解信访,帮助群众。坚持把信访工作当成法院工作的“风向标”,实行“有理推定”,每月院长集体“大接访”,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认真核实核查相关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以“事要解决”促进息诉罢诉,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尽全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以年共接访50多起,全部得到及时处理,两会期间我院实现了“零信访”。

   接受监督,取信群众。坚持公开审判制度,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庭审案件,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采取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聘请司法监督员、问卷调查、走访回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参与庭审人员达20人次,参与案件7件,接受群众意见建议60余条,全部进行了整改,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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