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6月26日讯 记者获悉,哈市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办理求职补贴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毕业证明、个人银行账户等。在哈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并初审申请材料,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在哈各高校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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