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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真诚务实的对话协商——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侧记
2014-06-26 19:25: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袁德山 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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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6日讯(袁德山 记者 孙晓锐)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省政协更加活跃有效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强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常委会上创新实行大会发言和现场互动,就常委们提出的问题,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场解答,扩大交流,增强协商性;解决问题,增强针对性;紧扣主题讨论,建议具有操作性。

  “各位常委、委员、专家学者的发言充满了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刻思考,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剖析问题,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深刻感受到省政协热烈而务实的协商气氛,也将作出具体的回应和交流,绝不敷衍。”6月26日,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专题协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现场,来自省发展委、省编办、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一致表示。

  会场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认真听讲,仔细记录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5位常委、委员提出的建议,并着重介绍相关工作的政策背景和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

  白沐阳常委提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政府部门如何发挥人大、政协以及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为改革献计出力,推动改革取得成效?为贯彻中央精神,我省下半年行政审批清理下放工作还有哪些举措?

  省编办主任戴彤宇就此问题作出解答。她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硬仗,政府要革自己的命,啃自己的骨头,剜自己的肉,是很难的一件事。省政府已经开展了三轮清理,取消下放317项。下一步工作总的考虑,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总要求,突出合理性原则,突出重点继续深度清理。清理重点清理二次审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子项。

  李志平常委提出,我省目前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问题上,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波解答,他说,法制办一是配合省编办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和建议,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确有必要保留的,将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或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二是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6月3日,我办下发了清理通知。要求对涉及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相关修法决定以及主要内容不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等相关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并清理。三是在组织开展立法工作时,严格把好行政审批设定关。在立法审核时从严把关,坚决控制新设费行政许可审批,防止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边减边增。四是全力推进《黑龙江省行政审批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了从源头上规范我省行政审批行为,我办于2013年12月启动了《黑龙江省行政审批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相信这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以后,将会为深入治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坚持把行政审批行为监督作为我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明查暗访、网上监督、个案监督等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我省行政审批行为合法、规范、高效,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已下放审批的承接实施和后续监管,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孙云凌常委认为,为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省里应建立起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机制,形成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的互补。他提出,我省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如何?是否应当脱钩?

  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认为,行业协会与政府行政部门的隶属关系,就是业务主管单位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现行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是双重管理体制,即由登记管理机关(各级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分别行使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应该说,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结社意识的增强,该体制逐渐显现出其本身的不足与缺陷。国家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已十分明确。从我省情况来看,《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于2006年3月起实施,当时是出台地方法规较早的省份之一,《规定》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十二项职能。要求行业协会在办公场所、人员、财务方面与行政机关“三分离”。并于2006年就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行业协会脱钩清理工作。目前,省民政厅正在以省商务厅为试点,即在商务领域社会组织审批时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这里包括行业协会。另外,在新申请成立的行业协会登记审核中,对存在的政社不分现象从严把关,使行业协会在成立之初就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文件部署,与相关部门配合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

  严明常委认为,陆昊省长对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但目前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中,我们看到还有很多存在两次以上审批的事项,审批环节还比较多,如何落实陆省长的要求,真正做到“审一次”?

  省编办主任戴彤宇解答,在目前暂时保留的我省363项审批中,有33项存在2级或者多级审批的情况。最终审批权限在国家的117项当中,有107项也存在上述问题。按照省政府“审一次”的要求,目前正在抓紧清理,6月初已经初步清理了一轮,按照省政府要求,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度清理,准备7月底前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届时预计可大幅减少二次及以上审批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刘宗明提出,省政协《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中提到了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作为我省投资的主管部门,怎样才能切合实际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

  省发改委副主任彭介林解答,省发改委全力压缩审批流程,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一是取消审批环节5项;二是合并项目审批流程1项;三是减少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四是减少部分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在压缩审批时间方面,初步绘制形成了审批、核准和备案3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根据流程图,项目前置要件齐全送至我委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核准类项目办理时间由15日减至10日。目前流程图已报请省政府转批省编办和省法制办研究落实。加强对保留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指导,对下放给市县的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标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在项目稽查工作中,重点对项目审批环节开展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同时,考虑到审批权限下放后,基层发改部门经验不足等实际,我们分行业赴地市进行了指导,在基层发改部门到我委咨询时,也统一给予政策解答和辅导。省发改委还设立了项目审批咨询服务投诉室,开展项目审批服务咨询,对项目受理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及时限、申请方式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并接受有关项目单位的投诉监督,切实提高我委服务基层、服务项目的水平。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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