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7日讯(记者 王蕊)27日,哈尔滨市公布2014年中考录取办法。根据安排,哈尔滨市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重点高中、普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助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采取自主录取的办法。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以三项总成绩之和为依据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含学业考试,下同)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段,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5分的不予录取。在招生学校配额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哈尔滨市招考办收回,收回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配额。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的不予录取。在招生学校配额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招考办收回,收回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部分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优先检索高分考生填报的2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1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2志愿,如果符合则被录取。
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总成绩、体育考试为依据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民办高校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录取。
俄语考生在省、市重点高中统招生(不含配额生)录取时均降10分录取。
退档而空出的重点高中指标不予补录分数段不变
凡被上一志愿录取者,以下志愿不得再录。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择校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如其中被录取的考生因某种原因退档,因其退档而空出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择校生)的指标不予补录,公布的分数段不变。
申请到民办高中和市属中专学校就读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持考生及家长签字、学校签字盖章同意接收的《哈尔滨市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到市、区、县(市)中招办提档后,其他志愿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