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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撇鞋碰伤孩子眼睛 是否有幼师资格证待查证
2014-07-09 09:08: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武洪臣 肖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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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9日讯 8日上午,家住哈市香坊区白毛小区的孙女士反映,她6岁的女儿小红(化名)于7月4日,被巨人教育第一课堂文化艺术学校的代课老师用鞋把眼睛碰伤了。但代课老师回应称,她并不是故意碰伤小红,并向孙女士赔礼道歉。

  小红演示当时鞋子怎么打到自己。

  事发第二天小红眼睛红肿充血。 

  据孙女士介绍,4日17时左右,小红的奶奶去接小红,当时觉得平日活泼好动的孩子有些蔫了,并未发现孩子眼部受伤了。直到事发第二天早上,小红起床后使劲揉眼睛并喊“妈妈,我眼睛疼!”,她才发现女儿眼睛红肿。她急忙问女儿怎么了,小红告诉妈妈当天她没带作业本,所在班级的代课老师罗老师就抱着她一起去地下室取本子。在下楼的过程中,她的鞋子被楼梯扶手碰掉了,她想去捡鞋子,罗老师让她在原地等,随后捡起鞋子站起来啥也没说,就把鞋子朝她扔了过去,鞋子正好碰到她的眼睛。奶奶来学前班接她的时候,罗老师也没提这件事。

  孙女士事后给学校打电话,校方表示先领小红去医院。5日中午,罗老师以及另外一名老师和孙女士一起带着小红来到省医院,医生诊断为眼部红肿充血,有待进一步观察,小红的医疗费400余元钱全部由学校垫付。

  8日中午,记者来到了小红所在的巨人教育第一课堂文化艺术学校,见到了小红的代课老师罗老师以及李校长。罗老师表示当时并不是故意用鞋子碰伤小红的,并和李校长就小红眼部被鞋子碰伤对孙女士赔礼道歉,称没有照顾好孩子。当问起罗老师是否有幼师资格证,罗老师表示拿去教委年检去了。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