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7月31日讯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去年以来,市委、市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牵动,强化主业主责,创新查办案件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实现历史性新突破。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297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85件,其中大要案7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66人,其中局级17人、县处级133人、乡科级404人,刑事处理169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04亿元。
市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主业主责,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整合资源,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查办案件工作上。全市重新调整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改革和完善了协调小组职能,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目前,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7个单位。
为了使主业更加突出,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不再分管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其他工作,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上来。同时,针对市直部门案件少、查办案件不均衡的实际,对市直部门办案工作实行了“背书制”,较好地解决基层办案“偏软、偏宽、偏轻、偏松”等问题。
从去年开始,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了查办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组织机构代码、有线电视、供电、供水、房产、户籍、出入境、车辆、企业注册等信息入驻中心,对一般性的案件线索在初核前,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对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等重要案件线索,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综合研判,为查办案件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实行案件线索下管一级,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了案件线索管理的全覆盖。
市纪委还积极推进实施“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事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分别追责。
对纪检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市纪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去年,有9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失职渎职,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查处。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8件,已办结1件,正在进行初核调查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