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13日讯 12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旅游部门向各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夏季旅游安全、汛期旅游安全、漂流旅游安全,做好近期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者安全。
哈市要求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要与具备合法资质、安装GPS等必备设备、各类保险齐全的旅游汽车公司签订车辆使用协议。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导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汛期旅游安全意识,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在汛期禁止组织团队开展漂流旅游。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状况和防汛信息,遇强降雨、雷暴等特别恶劣气象时,应暂停游览活动。对靠近山体、河道的星级饭店,要做好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切实制定演练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引发次生灾害。要认真做好各类防雷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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