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公办养老机构将尝试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援助等服务
2014-08-30 09:21:32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8月30日讯 记者29日从省老龄委了解到,截止到2013年年底,我省老年人达到572.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为14.93%。近些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基本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覆盖率达到50%以上,目前正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尝试为社区老人服务。

  城市80%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我省建设了具有示范作用的省社会福利院和拥有350张床位的高标准、多功能省老年公寓;13个地市和农垦、森工两个系统都至少建有1处200张床位的标准化公办老年福利机构;全省68个县市中,绝大多数县(市)建有1处100张床位以上的规范化老年福利机构;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3个市还分别建设了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综合性老年福利机构。

  据2013年10月底统计,全省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已达129所、床位达2.8万张,占城镇老年人总数的2.5%。通过优惠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据2013年10月底统计,全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城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总数为1249家,床位总数为6.4万张。

  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城市已有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接受各类服务的老人达到120余万人。目前,全省3050个城市社区中,已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的达到1585个,覆盖率达到50%以上,拥有床位11000多张。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面积均达到200平方米,建有社区配餐室、日间休息室和社区康复室等设施。

   40余乡镇试点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从省老龄委了解到,我省将牡丹江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作为试点,开始尝试为周边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困难援助等服务,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加盟指导,受到了广泛欢迎。目前省里已出台指导意见,并在全省推广。我省还在40多个乡镇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探索建立两种模式,在乡镇一级采取“中心敬老院+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在乡村一级采取“五保家园+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统筹规划、多方建设、资源共享、社会化服务,力争提高农村老人的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