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6日讯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安排,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英带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委员及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将对《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执法检查,了解掌握《条例》施行以来全省执行落实情况,国家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后我省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目前《条例》是否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的问题,为下一步修改《条例》打好基础。
据悉,检查组将深入到七台河和佳木斯进行实地检查。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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