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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留尾巴”居民绊倒摔伤脚 物业公司拒绝负责
2014-11-08 10:38:40 来源:新晚报  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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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门前施工沟回填后仍未复原路面。

  新晚报11月8日讯 近日,哈市道里区地工街一铁路家属小区更换下水管线,施工人员在小区居民楼前挖出一条大沟,完工回填后形成高约30厘米的土包。由于施工没有设立围挡,也没有给居民楼单元门留下通道,小区居民徐先生晚上下班回家时不幸将左脚跟骨摔裂。

  5日,记者来到道里区地工街徐先生家小区看到,有不少工人正在庭院中挖沟施工,在地工街28号居民楼门前,有一条已用沙土回填了的施工沟,长十余米、宽一米左右。“我侄子就是在这里摔的!”伤者徐先生的姑姑对记者说。她告诉记者,不久前,小区所属的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维修一车间派来工人施工,在居民楼门前挖沟维修管线。大沟回填后留下了高约30厘米的土包。由于施工方没有在现场设置围挡,又没留下进出通道,该楼居民每天只能跨过土包进出。

  10月30日17时40分许,徐先生下班回家,由于单元门前没有照明灯,跨土包时不慎被绊倒,附近邻居看到并将其扶起后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确诊为左跟骨头骨裂。事后,徐先生的亲戚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情况,物业公司随后派人来将土包推平,但对徐先生摔伤一事,物业公司并没有人负责。

  “施工的时候没留下居民进出的过道,前几天,我每次出门都要跨过土堆出门。”采访中,小区居民张大爷对记者说。

  记者随后与徐先生的亲属来到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维修一车间。车间许(音)主任表示,这个工程是包给施工队干的,徐先生应找施工队要求赔偿。“你们有证据的话,走法律程序也行。”许主任说。

  律师说法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姜启凡律师表示,由于庭院内施工时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导致小区居民意外摔伤,物业公司在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该起事件中,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维修一车间应该先行赔付徐先生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再和施工队清算责任,或者与施工队一起和伤者徐先生协商赔偿问题。

 

责任编辑: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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