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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汤旺河区纪委监察局推行“三审”制度 确保案件审理准确性
2014-11-14 16:27:5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崔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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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4日讯 汤旺河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不断创新审理方法,推行案件审理“三审”制度。一是做好“初审”。为避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材料不全以及调查与审理之间产生分歧的问题,区纪委实施案件“初审”制,在案件调查结束正式移送审理前,由调查部门将所有材料送审理部门进行初审,审理人员经过初审后及时向调查组提出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及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待调查组完善后再订卷予以移送;二是做好“会审”。针对区纪委审理室人员少,室务会议作用难以发挥的现状,区纪委分管领导不仅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而且在案件审核程序结束后,成立由信访、检查、审理等室业务干部组成的专案会审小组,对案件的定性、量纪、证据情况进行集体会审,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为纪委常委会审定案件奠定基础;三是做好“协审”。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和沟通;对于涉刑、涉木、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纪委进行协审,确保审理的准确性。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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