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8日讯(记者 侯巍)黑龙江垦区红兴隆中心医院向东北网反映,该院日前抢救了一名由警方送来的重病患者,花费了8万多元医疗费,令该院进退两难的是,目前无人支付治疗费,而患者仍需继续接受治疗。
据红兴隆中心医院ICU(重症监护病房)护士长尚云玲介绍,9月22日,友谊县友谊镇派出所民警张宝栋等人将一名因受外伤、深度昏迷的患者送至该院,因无法确认病人身份、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入院手续及授权委托等一系列签字均由警方代理。经该院初步诊断,该患者为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颅骨粉碎性骨折等十余处伤情,情况十分危急,该院立即为其进行了“开颅去骨瓣减压血肿清除术”。
术后,经医院全力救治,该患者生命体征日趋平稳。意识清醒后,经医护人员与之交流,得知他名叫刘春富。10月5日,刘春富的姐姐和姐夫前来医院探望过,此后再没露过面。尚云玲说,“刘春富的姐姐曾对我说,他离婚了,儿子跟前妻在一起,儿子知道他受伤了,但拒绝前来探望。”
截至记者发稿时,红兴隆中心医院救治刘春富已花了8.8万元医疗费。至此,医院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患者没有完全康复,仍在ICU接受进一步治疗,一个多月来护理都由医院、护士帮忙。另一方面是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无人支付,都是由科室医生与护士垫付。此外,后续治疗还会产生医疗费,医院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对此,红兴隆中心医院办公室石主任说:“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及住院生活费用问题;患者的护理陪护问题;患者无亲属无陪护,如需特殊处置时的告知签字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表示,医院起到了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患者本人承担,或由相关部门追讨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