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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程使用执法仪同步录音录像
2015-01-06 15:43: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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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6日讯(记者 雷蕾) 黑龙江23个林区基层检察机关将在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仪。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林区检察机关实施通报制度推行从严管理总结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全省林区检察机关今后在执法办案中要执行“八个必须”,即:基层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必须报分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应当全程使用执法仪;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审批,统一保管,严禁挪用、截留;必须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必须对自侦办案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场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是否规范,进行同步监督;必须严格落实检务公开规定,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严禁对律师的合理要求无故推诿、拖延、刁难;林区检察人员被借用办案,必须以借用单位身份从事相关执法活动。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孝东介绍,2015年林区两级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持续推进从严管理,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制的轨道内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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