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1月7日讯 近年,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抓手,严把药品购进关,推行药品质量风险评估与管理,监督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采集、上传核销,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从严打击购销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为百姓打造放心购药、安全用药的良好环境。
冷链药品全程测温
温度超标立即报警
据介绍,哈尔滨市现有362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冷链药品全程实现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对温度超标立即报警;计算机在证照、品种有效期预警锁定、超范围购销自动锁定;购销存记录计算机生成、票据微机管理等方面都实现程序化自动管理,药品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不力的企业,市食药监局加大监督频次,对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国家限制销售类药品的企业半年检查1次,全年检查特药企业74家次。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基本药物的抽检,强化专业技术检测发现不合格药品。
特药未能及时确认
企业暂停密钥使用
特药滥用成瘾将造成巨大身体损害。为此,市食药监局加大特药监管,通过在线监管与现场核查,对销售特药后,没有及时在网上确认的企业、医疗机构,责令其改正或暂停其密钥使用权限,强化特药企业、医疗机构在购进、存储、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市食药监局还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按照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了对全市3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供货方资质、购进验收记录、储存保管、临床临时储存药品的设施设备、储存、使用记录等内容,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制度不完善、供货单位资质审核存档存在过期、失效、不一致、临床科室临时储存药品不符合要求、储存、使用记录内容不完整责令改正,并分析总结这类情况存在的风险,逐步建立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约谈制度、定期公布制度等。
设过期药品回收点
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针对目前尚未建立长期有效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现状,市食药监局在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的14家门店、哈尔滨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8家门店、哈尔滨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8家门店共计设立30个固定回收点,方便市民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统一登记造册并由市药监局监督销毁。同时,积极支持品牌药品生产企业联合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社区,开展回馈市民的免费更换过期药品的回收活动,2014年回收家庭过期药品4608个品规,价值百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