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日报1月11日讯 哈市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手语”活动,倡导遵章守法、文明礼让。
推进科学立法
源头参与提高立法质量
意见看点
立法科学性得到保障
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立法摒弃部门利益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重要地方性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坚决克服和防止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化倾向和争权诿责现象。
公民广泛参与立法
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使人大代表更多参加立法调研和审议等立法活动。
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改善民生立法优先
把涉及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法规项目,优先纳入立法规划。
新措速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形成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新格局。围绕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制定《哈尔滨市学前教育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改《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7部法规,废止《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清理结果,对急需修改、废止的法规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做好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解释工作。
专家点评
立法是一项“分配正义”的事务,吸纳民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当需要动用国家权力去配置个体的权利义务时,就须听取受立法影响的个体的意见,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走形式。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立法中,实际上是将民意延伸至立法源头,让法律草案充分体现民意、尊重民智。
法治政府建设
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常态
意见看点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强化市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
未评估项目不予决策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评估,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
行政审批不断简化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依照法律法规设立和上级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列入政府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责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执法全过程受监督
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对立案、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在易引发冲突矛盾的执法领域加快推行全过程录音录像。
凡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以及对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检查,都必须有记录,有关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连同有关记录都要立卷归档,必要时可以公开,供有关人员依照规定查阅。
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权力受监督
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调查、依法处理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新措速览
今年,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审查机制。编制完成《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和评估清理提出具体程序要求,使我市行政机关出台红头文件有地方“标准”,大幅提高文稿质量和工作规范化程度。同时,市政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做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受尽受,提高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市政府法制办将重新设计调整企业评议分组,建立完善常态化特邀监督、涉企执法投诉“直通车”、执行情况跟踪等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涉企执法“四乱”问题。
专家点评
《实施意见》把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提到很高的位置,是为了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比如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都得到极大扩大。这是以法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委、市政府以极大的政治勇气,直面重大矛盾和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
强化司法公正
扩大民主推行司法公开
意见看点
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各种权利受保护
支持司法机关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人民群众可参与司法
增加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量,加强人民陪审配套机制建设,强化人民陪审经费保障和履职管理,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构建并落实开放、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司法机制,严格落实和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的,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破除司法潜规则
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禁泄露或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收受财物。违纪违法将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新措速览
今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将实施检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制定《执法公开目录》,全面营造“公开、公正、公信”的阳光司法氛围。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建立推进轻刑快审机制,全面落实《关于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侦、快诉、快审,合理扩大拘役刑适用,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整体提升政法机关的执法效率和水平。
专家点评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改革部署,提出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另一方面,立足我市实际,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社会建设
把法律融入日常生活
意见看点
青少年要学法懂法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
守信受益失信受限
大力推进诚信公民建设,逐步建立针对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
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建立诚信发布制度,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
时时处处遵法守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法律服务贴近民生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探索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公用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发现腐败严惩不贷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绝不放纵。
新措速览
今年,我市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确保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推进各领域各行业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进程。
专家点评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不但要用好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好自身的行为,把法律融入日常生活当中。每个人都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为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哈尔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理体系和法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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