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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异地急诊住院须备案 哈尔滨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一览
2015-01-13 08:42:57 来源:新晚报 作者:刘旭
新晚报1月13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院校开启寒假模式,学生相继回家或外出,一旦发生异地急诊入院治疗,须及时备案。留哈的学生如生病住院,各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有不同。
参保学生外地急诊住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备案。诊疗结束后,参保学生须携带票据原件、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盖医院公章)、医保卡、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道里区友谊路423号)报销。如有代办人,还需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哈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凭医保卡直接刷卡入院,并于第一时间拨打备案电话。各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有所不同(见表格)。
在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和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一个待遇期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85%。异地转诊和非定点急诊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相应提高20%。参保大学生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自第3年起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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