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0日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举行。会议批准了《哈尔滨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据了解,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保障环卫工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将为环卫工人提高待遇、改善作业条件等提供法律依据。
该《条例》倡导公众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开展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对车辆沿街撒落、随意倾卸垃圾、向外抛弃废弃物、行人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环卫、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利用多种监控手段予以配合。
该《条例》规定,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制订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环卫作业单位应依法为环卫作业人员办理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
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保证环卫作业人员工间休息,设置休息用房,并为工间休息及车辆停放提供条件。根据季节变化,为环卫工人配发环卫专业标志服装和作业设施、设备,定期组织体检。
环卫日常人工作业时,应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机动车驾驶员应主动避开清扫作业区域,避让环卫作业人员及环卫作业车辆。
该《条例》还规定,遇到能见度小于100米,或是六级以上风力、其他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天气,应停止车行道、桥梁上的人工保洁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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