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0日讯 (记者 张隽珊) 近年来,广场舞逐渐成为市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和健身运动,但由于是群众自发的文化现象,其发展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市政协委员冯建滨建议,以街道、社区、镇村文化站为主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广场舞活动管理。
冯建滨表示,广场舞场地大多在人口稠密的繁华闹市区和居民小区的休闲场地,噪声扰民影响居民休息。活动场地大多都是人流、车流量比较大的地段,跳舞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便存在重大隐患,场地管理没有明确规定,购买音响设备等收费现象也需要引起重视。
冯建滨建议:相关部门应提高对广场舞这一广场文化活动项目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广场舞类型、特征等研究,积极做好引导。在场地上给予支持,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加大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力度,特别是教育系统体育场地的开放,使老百姓“舞有所场”。
冯建滨建议:可考虑以街道、社区、镇村文化站为主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广场舞活动管理,对广场舞站点进行登记规范工作。成立广场舞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建立组织制度,加强管理,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组织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广场舞公约,对广场舞活动时间、音响音量等进行明确,防止扰民问题引发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局面。
责任编辑:张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