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记者发来短信:前阵子,我的一个朋友,给女友买了三金,过了彩礼。事后没多久,因为某些原因,他跟女方提出分手,并想要回彩礼钱。可女方却以“受刺激住院”为由,拒绝归还。还声称,还钱也行,但我朋友得给女方治病。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乔英男律师解答:若你的朋友与其女友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他是可以要回彩礼的。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那只有在他们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的给付导致你朋友及其家庭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下,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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