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1月25日讯 1月2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于去年10月29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今年1月1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这是我国首部针对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保障的地方立法,它的出台标志哈尔滨市的环卫作业安全保障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一大步。
近年来,通过省、市、区三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购入清冰雪设备达1600余台套,大型清扫设备840余台套,缓解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作业安全程度,使哈尔滨市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达60%,清冰雪机械化作业率达70%。同时,市城管局每年结合城市新增街路面积和现有设备运行情况,编制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落实购置资金,确保了哈尔滨市机械化作业率不断提高,不断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哈尔滨市连续3年为环卫临时工上调工资,目前已达每月1750元,3年内临时工工资提高了133%,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环卫临时工工资增长最快的城市之一;正式工工资福利待遇在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的同时,由市财政局、人社局联合核准,基本工资上调了10%。同时,利用佳明佳公司早餐车,每天为早班作业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
为确保环卫工人安全作业,市环卫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将组织编写的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图则、作业安全须知以及安全作业规定等材料,下发到每个班组人手一份。
今后,哈尔滨市将完善安全制度和设施,要求作业人员穿好安全防护作业服,统一佩戴警示灯,设置爆闪灯和反光锥车等安全设施;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安全作业和遇险应急演练,杜绝违规作业引发安全事故,为环卫工人安全作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