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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去年67人被终身禁驾 原因多为肇事逃逸
2015-01-26 13:47: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 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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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26日讯   几天前,哈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14年被终身禁驾的67人名单。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些驾驶员除了酒驾造成重大事故外,多数都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的。这些驾驶员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后,不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而要逃逸?1月23日,记者采访了哈市交警事故追逃组民警,了解到他们的心态,多数是侥幸心理在作怪。哈市民警在此提醒驾驶员,“交通事故是依据责任和路权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并非出现人员伤亡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肇事逃逸反而会被重罚。”

  心理一:没有目击者

  “感觉地点偏、没有摄像头可以逃”

  哈市交警事故追逃组的纪晓林组长告诉记者,在松北区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就特别有代表性。2014年3月份,松北区202国道附近的一个交口发生车祸,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死亡,肇事车辆驾驶员宫某逃逸后被抓。宫某在审讯中表示,当晚自己喝了点酒,开车回家时和一辆摩托车撞到一起。当时他看四周没有人,路口也没摄像头,就逃逸了。

  交警部门提醒:

  纪晓林组长说,其实,当天晚上是摩托车撞到了宫某的右前轮上,骑摩托车的男子醉酒、车辆无牌无证,最重要的一点是,摩托车没路权,应该让宫某的车辆先行。交警部门是通过路权等具体情况,以双方责任确定最后的处理结果,但由于宫某当时选择了逃逸,所以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了。

  心理二:套牌车没档案

  “开的是套牌车,撞人后找不上我”

  2014年8月,在哈双路某小区门前,一台套牌出租车将一名骑车男子撞倒后逃逸,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最终哈西交警大队通过肇事车辆多个行驶路径的视频将肇事司机抓获。

  据驾驶人陈某供述,当时逃跑主要是因为自己开的是黑车,觉得不会留下备案线索,今后换一个车牌,事情就会渐渐过去。

  交警部门提醒:

  追逃组组长纪晓林表示,许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大都是由涉牌违法引起的。驾驶人认为车辆能逃避电子眼抓拍,还怕被追究涉牌违法行为,所以逃逸。但交警部门可以通过车型、碰撞的位置等综合信息,锁定肇事车辆。

  心理三:有案底怕被发现

  “我是网逃,被抓就惨了”

  2014年10月,交警在和平路巡逻执勤中,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后,打算逃逸。男子不能出示身份证等证件,又上演苦肉计,最终民警确定了其真实姓名为丁某,因杀人犯罪被网上通缉十一年之久。

  交警部门提醒:

  这种心态比较常见的是饮酒后驾驶,另外,有些驾驶员吸毒、属网上逃犯,为了隐藏身份,发生交通肇事后,也会立刻逃逸。这种情况,处罚及量刑都会按照上限来执行。

  心理四:各种恐惧

  “担心经济赔偿、影响公职等”

  2014年1月,群力某路口,一辆轿车与另一台车相撞,其中一个驾驶员把车牌卸走后逃逸,又叫人来顶替。民警通过对顶替司机进行心理攻势,最终获抓肇事男子孙某。孙某称,“当天自己属酒后驾车,怕工作会丢掉,第一个念头就是先逃走,再想办法。”

  交警部门提醒:

  很多驾驶员因担心交通事故给自己生活、工作带来影响,特别是担心事后会面临巨额的赔偿就选择了逃逸。这种行为只会加重处罚,很多驾驶人逃逸后,心理和生活压力非常大,且逃掉的机会很渺茫。因此,发生事故后应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在以往致人死亡的事故中,也有双方几乎承担相同责任的情况,并不是所有伤人事故都要花费巨额赔偿,而顶替者也会受到妨碍司法等惩处。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