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1月30日讯 去年,国家先后发布两个放开房地产中介收费的通知。业内人士表示,这相当于完全放开了房地产中介收费的价格,由市场自行调节。记者调查了解到,哈市各大房地产中介的收费已有小幅上涨。
房地产中介费放开
2014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当年12月1日,两部委又发布《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其中包括放开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去年12月,市发改委和市住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今后房屋租赁代理费按不高于半月成交租金一次性收取,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不高于成交价格的0.5%计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其他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中介服务更加细化
针对政策调整,哈市房地产中介业内人士表示,代理费只是中介服务费用中的一项,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一般按成交价格的2%收取。
目前,哈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已开始细化服务,中介费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产权代办、银行贷款、买卖代理。细分后,部分房地产中介收费按成交价的2.5%到3%收取,与此前的2%相比,小幅上涨。以购一百万元的二手房为例,过去中介费约2万元,现在中介费最高可收3万元,比原来多出一万元。
市民中介可协商价格
房地产中介人士表示,房地产中介费的细化将提高中介服务的质量,市民在房地产买卖交易时,可清楚知道钱到底花在哪里。虽然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尚未稳定,仍在调整,市民可与中介协商收费价格。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国家针对房地产中介收费先后下发的两个通知,其目的就是放开房地产中介的收费标准,价格由市场调节。所以,目前哈市房地产中介收费无论上涨还是下降,都是市场调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