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2月4日讯 73名农民工在工程中干了5个月,被拖欠155万余元工资。近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并介入调查处理此事。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农民工,就业后应掌握欠薪维权“三要素”。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6月至10月,张传玉、张兴伟、石铁、高德有等73名农民工在国都建设(集团)承包的工程中工作了5个月,工程结束后未拿到工资,共被拖欠155万余元。
今年1月19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张传玉、张兴伟等人的投诉后,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随后对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改正指令,工资至今未支付。
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正全力调查解决此事。据介绍,如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再不支付工资,监察部门将对该公司进行网上公示限制其招投标;如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对该公司执行“一票否决”,清除出哈尔滨建筑市场,同时将该公司的行为进行全国诚信公示。
农民工维权“三要素”
保留证据——农民工上岗务必保存好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书或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工作场所出入证、工作证、考勤表等。如农民工工资遭遇拖欠,应及时收集欠条、工资单、领款单、收据、用人单位办理的银行工资存折或卡等证据,以便维权。
注意时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欠薪要及时维权,越早越好,不要拖到临近春节前几天。
理性维权——欠薪维权应依法行事,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谨防意气用事,行动简单粗暴。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法律而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