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2月27日讯 杨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腿部受伤致残,获得了肇事者3万元的残疾赔偿金。这笔钱一直放在其妻子刘某手里保管。日前,二人闹离婚,杨某便让刘某把这笔钱如数返还。但刘某不肯,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据了解,杨某和刘某结婚五年,育有一个3岁的儿子。2013年4月,杨某因车祸腿部严重受伤。当时,肇事方赔偿杨某3万元,这笔钱由他的妻子刘某保管。后来,因为杨某能躺在家里养伤,这让妻子刘某满腹牢骚,她认为自己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丈夫,还得赚钱养家,很操劳也很委屈。时间久了,刘某经常找茬吵架,而杨某一直默默忍受。
去年10月,杨某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当杨某要求妻子把3万元的残疾赔偿金返还给他时,刘某认为,这笔钱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杨某看出妻子没有拿钱的意思,这婚也一直没离成,为此杨某向香坊区法援中心寻求了帮助。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残疾赔偿金,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因此,3万元残疾赔偿金视为杨某的个人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刘某离婚,刘某将赔偿金返还。(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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