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2月27日讯 以改善民生、管理城市、保护环境等为重点,今年市政府立法项目正式出台。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市政府立法计划包括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三类,其中,百姓关心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都纳入其中。
今年的立法集中在促进哈尔滨经济发展、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同时,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不但做好创制性立法,而且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针对性、实效性较差的政府规章,及时予以修改,为哈市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等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市政府力争在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完成制定或修改政府规章6件,同时根据上位法调整情况,适时对相关既有政府规章予以废止或修改;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预备提报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制定或修改政府规章5件;调研论证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政府规章项目13件。
市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地方性法规
制定《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修正《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
修正《哈尔滨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条例》
修正《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废止《哈尔滨市保守国家秘密规定》
政府规章
制定《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建委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定期监审办法》 (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修正《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市规划局负责起草)
修正《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负责起草)
根据上位法调整情况,适时对相关既有政府规章予以废止或者修改(项目由市政府法制办确定,相关部门负责起草或呈报)
预备项目
地方性法规
制定《哈尔滨市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条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文物保护条例》(市文新局负责起草)
修订《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市水务局负责起草)
修订《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 (市建委负责起草)
修订《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市规划局负责起草)
修订《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市建委负责起草)
修正《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市卫计委负责起草)
政府规章
制定《哈尔滨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市建委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地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局负责起草)
制定《哈尔滨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修正《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市国土局负责起草)
修订《哈尔滨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水务局负责起草)
调研项目
地方性法规
制定《哈尔滨开发区管理条例》
制定《哈尔滨市发展规划条例》
修订《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政府规章
制定《哈尔滨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修订《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会展业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湿地保护办法》
修订《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制定《哈尔滨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制定《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冰雪艺术景观行业管理办法》
制定《哈尔滨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