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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王庆建: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
2015-02-27 15:49:5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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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2月27日讯 去年7月的一天,同江市农民小杜在父亲的支持下走上了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他告的是同江市公安局。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都认真举证、质证,各执一词,气氛略显紧张,“拙嘴笨舌”的小杜对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心里没底。这时,庭审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主动依法进行耐心调解,最后,公安局同意撤销部分行政处罚,父子俩也主动提出了撤诉,一起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民告官”案件最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坐在审判台上的审判长是佳木斯中院行政庭庭长王庆建,同事们都称赞他是一名解决“官”与“民”纠纷的“高手”。而他却说:“关键是要时刻把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心上,在法律面前,不仅要做到‘人人平等’,更要真正实现‘民’与‘官’平等。”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王庆建更愿意用群众理解、接受、满意的方式去处理案件,化解纷争。

  2012年,作为疑难案件,边某诉某市政府动迁办公室拆迁行政许可一案被指定给佳木斯法院审理。“如果撤销判决,将导致已经达成协议的二百余户被动迁户的群体诉讼;如果维持判决,将引起上诉人及其他二十余户未达成协议的被动迁户的上访。”作为审判长,王庆建需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

  随后,他多次前往该市进行调解,抓住案件的切入点,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积极依法进行调解,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诉行政机关给予原告边某适当拆迁补偿,原告自动撤诉。王庆建深有感触地说:“行政和解,能够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减少不安定因素。”与王庆建经常打交道的佳木斯市政府法制办的一位主任颇为感慨:“王庆建庭长为维护政府的形象,为维护百姓利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好法官。”

  2012年初,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120余名农民工投诉,反映该市一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法院依法执行开发单位工程保证金。王庆建在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及时传唤开发单位负责人,耐心讲法,督促开发单位解决问题,企业最终拿出工程保障金200余万元支付给150余名农民工工资,使一起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圆满解决,农民工得以安心返乡过年。

  三年来,王庆建带领全庭办理涉及劳动报酬、农民工保证金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6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结率100%,切实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也保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坚持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同时,王庆建还时刻把对群众的深厚情感融入在平时的生活中。

  去年2月7日早8时,在佳木斯市百货大楼门前斑马线过马路的商月英被一辆商务车撞倒。肇事司机恳求大家帮忙救助伤者,但无人回应。王庆建途经路口,毫不犹豫地将伤者抬上车送到市中心医院,并积极联系伤者家属,帮助挂号、拍片、做CT,直到伤者脱离危险才悄悄离开。后经伤者家属多方打听,才得知救人者是王庆建法官。“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意外,生活中的王庆建是亲友同事公认的热心肠,谁家大事小情都有他忙碌的身影。”同事们这样说。

  去年年初,佳木斯市法院干警队伍中掀起学习王庆建先进事迹的热潮,该院在学习王庆建先进事迹的通知中指出,救人于危难之中的高尚品质,既是他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体现,也是法院干警的品质在关键时的闪耀,他正面回答了有人摔倒了“扶不扶”的问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大爱。

  面对荣誉和赞扬,王庆建淡定地说:“我出身于平民家庭,能够当一名人民法官,我感到十分荣耀,工作中就要公正司法,为老百姓办实事儿,生活中也要有担当,为群众办好事儿。”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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