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7日讯 (记者 许俊鹏) 日前,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计划》提出,拟用三年时间培育千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高技术含量的科技型企业与科技型上市公司,为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计划》提出,我省将在已经梳理科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引进一批能够尽快实现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推动高新技术成果持有人以多种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作用,吸引新成立的科技型企业入孵;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担保等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推动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我省将建立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领导召集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地负责人,研究行动计划实施的相关事项,开展检查和督查。推动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以及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6项中关村试点政策,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各科技园区要根据自身职能,精心组织高新技术成果发布对接、政策宣传、人才培训、创新合作等活动。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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