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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一“老赖”欠钱不还 转卖被法院查封房产获刑两年
2015-02-28 17:05: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紫宣 周秘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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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8日讯 (紫宣 实习生 周秘 记者 雷蕾) 尚志市一男子在明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仍将房屋转卖他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这起打击“拒执”犯罪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件。

  2013年7月11日,尚志法院对原告李某与被告徐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徐某某、赵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息57.7万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2013年8月29日,李某向尚志法院申请对徐某某、赵某某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尚志法院曾于2013年1月保全查封了徐某某座落于尚志市尚志镇的一处房屋。并已向尚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徐某某送达裁定。后徐某某在明知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于同年2月4日将该房屋转卖给赵某,并于当日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该案被执行人徐某某系人大代表,执行过程中,尚志法院于2013年10月17日向尚志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对被执行人徐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于同年11月4日批准。

  12月26日,尚志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徐某某予以拘留十五日,并责令其退赔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款。徐某某仍称其无力退赔。因徐某某行为已经涉嫌犯罪,2014年1月10日尚志法院对徐某某拘留,1月20日将该案移送尚志市公安局法制科审查,徐某某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对徐某某提起公诉。2014年11月27日,尚志法院作出(2014)尚刑初字第21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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