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丈夫患癌要花十几万 妻子不治了 律师:情节严重可判遗弃罪
2015-03-03 10:26:07 来源:新晚报  作者:翟丝雨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新晚报3月3日讯 张某与妻子杨某结婚20年,平日里感情一直不太好,但张某认为“哪有马勺不碰锅沿的”,日子能凑合过就还要过下去。可当张某被诊断出患有肝癌的时候,妻子拒绝给他掏钱治病,这让张某寒了心。

  据了解,50岁的张某被查出患有肝癌之前,并没有觉得身体不适。直到去年过完春节,张某觉得自己很劳累,起初以为是春节回辽宁探亲折腾累了,但这样的劳累一直持续了十多天。之后,体态微胖的张某,一下子暴瘦。这让他慌了神,赶紧去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得了肝癌,已经到了中期阶段,建议入院治疗。张某给妻子杨某打电话,称自己肝部有些问题,需要住院观察几天。住了一天院后,杨某从医生口中得知丈夫患的是癌症,病情是否能得到控制现在还不能确定,初步估算大概要花费十几万的医疗费。杨某傻了眼,她觉得这是家里全部的钱了,万一要是病没好,钱花光了咋办。于是,杨某决定不治了,给张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张某回家之后,感觉心里很委屈,跟杨某过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她竟然这么“无情”,张某找到香坊区法援中心,想为自己讨个说法。

  法援律师对二人进行了诉前调解,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遗弃罪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调解,杨某答应把家里积蓄都拿出来给丈夫治病。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