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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打折妻子肋骨还要对方净身出户
2015-03-03 10:27:42 来源:生活报  作者:焦佳 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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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怕干错行,女怕嫁错郎”,哈市某国企会计闫菲,经人介绍,与公务员吴刚结婚,婚后竟遭受家暴,甚至被打折肋骨,为此两家老人大动肝火。随后,吴刚一家人又将闫菲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求闫菲净身出户。2月27日,道外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吴刚属于过错方,闫菲分得100余万元,且孩子由闫菲抚养。

  女子自认嫁稳重男婚后却被打折肋骨

  2012年,经人介绍,29岁的国企会计闫菲结识了36岁的公务员吴刚,相处半年后,两人便举行了婚礼。不想婚后一个月,稳重成熟的吴刚就变了样,一次酒醉后,两人吵了架,吴刚居然动手打了闫菲。闫菲选择忍耐,吴刚却变本加厉起来。

  闫菲生完孩子后2个月,因家庭琐事,两人再次争吵,闫菲被吴刚打得多处肋骨骨折,并在派出所留下受伤记录。随后,闫菲抱着孩子回了娘家。

  为躲家暴逃回娘家因争子被起诉离婚

  2014年9月,因吴刚父母想念孙子,多次要求闫菲带孩子回家。闫菲回家后,丈夫却依然整日酗酒、吵架,闫菲准备再次逃回娘家,却被公婆拦住,“你可以走,孙子必须留下!”闫菲拒绝。随后,闫菲父母闻讯赶到,双方吵成一团。

  一个月后,闫菲接到了法院传票,吴刚起诉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庭上,吴刚声称,其名下的价值200万元的两套房产均由自己父母出资购买,还拿出了自己的工资证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吴刚胜诉,闫菲离婚后什么都拿不到。

  法院判男方有过错女方得孩子并获赔

  据道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介绍,经审核,两套房产共价值220余万元,其中一套价值60万元的,属于吴刚婚前财产;另一套价值160余万元的,是婚后购买,由吴刚父母出资60万元,其他由小夫妻共同出资并偿还贷款。按照《婚姻法》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官根据派出所出警记录,了解到吴刚曾多次对闫菲家暴,属婚姻过错方,闫菲无过错,可判决离婚。2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因孩子年纪尚幼,与母亲在一起更适合成长,由女方抚养,此外,闫菲将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遭到家暴的各项赔偿,共计100余万元。 (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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