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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交管部门:哈市没有此规定
2015-03-04 10:33:43 来源:新晚报  作者: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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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3月4日讯 微信朋友圈里疯传《9种交通违法首次免罚2015年这些费再也不用交了》,这是真的吗?最近,一些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求证此事。

  市民刘先生说,他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许多人都在转发《9种交通违法首次免罚2015年这些费再也不用交了》这条微信:“首次免罚包括以下9条: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且能当场改正的;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的,且能当场改正的;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通警察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针对网传的“首次免罚”规定,记者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求证,得到的答复是:针对网上的“传说”,交管部门进行了核实。2015年2月1日起,《山西省城市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在全省正式实施,9种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开具提示单,不予处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康警官说,网传的这个是山西的政策,不是全国通用的。我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直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虽然没有出台首次免罚的规定,但对其中的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一直执行教育为主的原则。市民不要听信“网传”的新交规,如果有疑问,可拨打84299110向交警部门咨询。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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