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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5年起中职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0元
2015-03-05 09:37: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宫玉范
东北网3月5日讯 4日,省教育厅转发文件,从2015年起建立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要达到国家规定的1.2万元标准。
记者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全省公办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看到,2015年,我省建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职业院校隶属关系,同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经费拨款。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的1.2万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标准执行。
从2015年起,按照职业院校隶属关系,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公用经费,按全日制注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折算的生均水平,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实行动态调整。
省财政将会同教育、人社部门,整合部分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综合奖补资金,根据各地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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