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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取消、停征、免征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5-03-07 06:58:48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闫长明 范春 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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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7日讯 3月5日,记者从牡丹江市物价局获悉,自今年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取消和停征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到牡丹江市的有4个部门共计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国家还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牡丹江市5个部门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各项取消、停征、免征收费的工作已经正式展开。

  据了解,涉及到牡丹江市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的征地管理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贸促会征收的货物原产地证书费。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费和住房交易手续费;农业部门的国内植物检疫费、拖拉机号牌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和计量授权考核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林业部门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和林权勘测费。

  据介绍,为将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市财政局、物价局分别对涉及的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变更手续和票据缴销手续。财政、价格部门也将对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收费部门和单位,财政和价格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并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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