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3月7日讯 双城一男子赶集时贩卖钢刀,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近日,双城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决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40岁的鲁某家住双城临江乡,2014年8月末,他去附近村子赶集,打算将家中的20多把钢刀卖掉。当日9时许,他在集市上找了一块空地,将刀摆在了地摊上,明晃晃的钢刀引起附近村民的围观。正在巡逻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鲁某带回了派出所。经鉴定,鲁某销售的钢刀共有29把,均属于管制刀具。法院认为,鲁某在集市上摆摊卖刀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
警方提醒
双城警方表示,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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