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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森林资源实现“三增长” 年创造生态效益1163亿元
2015-03-07 11:19: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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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风3月7日讯 (记者 侯巍) 羊年春节刚过,记者从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获悉,开发建设50年来大兴安岭,自实行天保工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决定,强化森林管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力度,使森林资源连续5年实现“三增长”的喜人局面。

  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活立木总蓄积较上一年度增加740.5万立方米,达到5.604亿立方米;有林地面积增加了4.16万公顷,达到683.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了0.49个百分点,达到81.86%,成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大兴安岭有林地面积683.66万公顷、湿地面积153万公顷,是我国目前连片面积最大的国有林区,一直是我国东北“粮仓”和华北平原的天然屏障,对于维护东北亚地区的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对森林资源和整个生态环境将起到极大地保护作用。每年减少消耗林木蓄积100余万立方米、减少生产商品材56.5万立方米。国家“禁伐令”下达后,他们明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好停伐决定,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滥砍盗伐商品材行为,切实做到一米商品材不能采、不能动,决不允许触红线、碰底线。为确保停伐政策的有效落实,他们组织各驻局监督办对各林业局库存材进行清点,并实行生产日报制度,全面掌握生产情况,对达产的林业局及时督促其停产。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大兴安岭在林地使用、木材运输、加工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兴安六号"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对滥砍盗伐、毁林开垦、拱地头、扩地边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先后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案件88起,挂牌督办13起,收回林地249.44公顷。同时,为保证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坚持项目建设与林业区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林地定额,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对大兴安岭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林地予以政策倾斜。

  大兴安岭进一步加强管护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管护稽查管理办法》、《管护考评办法》等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了全区管护机构和管护网络信息系统,推行“林农联合管护”和“管、育、用”一体化森林经营机制,做到了林业用地全覆盖,积极探索管护方式,实行进山区个人、家庭、联户承包,远山区封山设站(卡),管护队巡护的方式开展森林资源管护。目前全区落实管护总面积近800公顷,管护人员近3万人,设立管护站近千处。

  恢复森林重在营林。本着权责统一、放管结合的原则,大兴安岭将造林设计审批权下放给林业局,制定了《营林生产项目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营林生产“三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依据各林业局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业质量、专业化队伍建设、规范化生产作业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实行生产计划动态调控机制,有效地提升了营林生产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了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截至2014年12月末,完成中央投资森林抚育305.9万亩,补植补造19万亩;地方三县完成森林抚育1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6.5万亩。还先后建立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物种等类型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9个,林区无化学防治,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是生态效益日益明显。

  推进生态建设离不开森林防火。大兴安岭全区各地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区域责任、包片责任,并将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切实做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了实处,2014年全年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林地过火率0.001‰。通过科学选育,增加了森林植被,优化了森林结构,据专家测算,大兴安岭森林、湿地和草地三大生态系统每年分别产生生态服务价值812.91亿元、253.48亿元和97.12亿元,生态环境年效益总价值达1163.51亿元。一项项资源保护的机制和措施,使大兴安岭生态效益日益增长,绿色长城更绿更长。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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