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10日讯 9日上午,在赶往人民大会堂参加我省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的路上,冯燕代表透过车窗向外眺望,“蓝天白云确实能让人的心情变得美丽,真希望蓝天能成为‘新常态’啊!”她的话立刻引起旁边代表的频频点头。
这些年,“环境”问题一直像压在冯燕心中的一块石头,关注得越多越感到沉重。当看到受到污染的河岸、面积衰减的草原、雾霾出没的天空,她总有想要代表群众说点什么的冲动。她对记者说,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热衷于对环保领域的关注了。翻看她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两会上的建议,从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到制定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再到加大对实施草原法执法力度、保护绿色屏障等等,在这些建议中按图索骥,可以感受到的是这位女代表对环境问题不断加深的认知度,以及时刻关注环境问题的心路历程。
今年,冯燕带上了一份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议案赴京参加两会,她打算要为环境问题再次发声。
“我国虽然已制定环保法律法规120余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逐渐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但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冯燕逐一列举,“一是重授权性规定,轻责任性规定;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有些领域无法可依,如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损害赔偿法、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防治法等仍未出台;三是有些领域依然存在制度空白;四是由于法律以及管理体制问题,部门职能交叉现象普遍。”
而最让她忧心的问题是,环境违法事件居高不下。冯燕说,亟需尽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但都存在违法处罚力度小、区域性和系统性防控考虑少、总量控制和许可管理落后于改革要求等问题。
在几次调研中冯燕发现,土壤、水、大气的污染是“重灾区”,也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防治任务非常艰巨。她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甚至在生态保护领域中存在许多立法方面的空白点。”她建议,“要切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早日形成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抓紧制定和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制定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9时许,当冯燕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落座我省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场时,她在随身携带的纸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段话:“只有走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青山绿水才会永续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