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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将建50公里半径环线高速公路
2015-03-13 09:19:36 来源: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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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3月13日讯 未来的5年,农村与城市的差别将越来越小——哈尔滨将承接省内15%以上农村转移人口,除了四个主城区外,落户条件都将放宽,进城农民将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哈尔滨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各种创新将先行先试,以50公里为半径,谋划建设环线高速公路,辐射带动卫星城发展,打造哈尔滨大都市圈。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出台并实施,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

  运输网络

  哈尔滨—漠河将“夕发朝至”

  铁路建设上,构筑以哈市为枢纽,以绥满铁路、大连至同江铁路、哈黑铁路为主通道,以沿边铁路为外环线,面向俄罗斯的扇形放射铁路网。实施滨洲、哈牡既有线电化改造,哈尔滨—漠河“夕发朝至”铁路提速改造等项目。按照“瘦身哈站,做大哈东、哈北站,盘活哈西站”的原则,建设哈尔滨现代化铁路枢纽。

  航空方面,将完成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进一步拓展对欧洲部分中心城市航线,开辟对北美航线,逐步将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和北美的航空枢纽港和物流中心。

  到2020年,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0%左右人口,重要节点城市、主要对外开放口岸、重点旅游区均可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时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

  户籍改革

  哈市放宽非主城区落户条件

  在哈市实行“双轨制”落户政策,适当控制4个主城区人口规模,放宽非主城区落户条件,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经济发展所做贡献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达到规定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县政府驻地镇(包括林场、农场)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城市布局

  根据规划,哈尔滨为规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定位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际冰雪文化名城,全国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和服务基地,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国对俄合作中心城市。

  哈尔滨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方向,以哈尔滨北站、松北科技创新城和利民开发区为先导,搭建行政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在松花江北岸建设生态型城区。以老城区和哈西地区为重点,强化国际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功能,完善城市景观体系,构筑城市核心区。

  承载能力

  重点建供水供热供气等项目

  哈市要发挥地铁在公共交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立体交通体系,到2020年轨道交通实现运营里程89公里,建成运营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和3号环线工程,形成“十字加环线”的轨道交通网络基本框架。

  哈市一批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气等重点项目也将同步实施。

  社会保障

  就业稳定农民工可参加城镇医保

  养老

  把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协助其按照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

  医保

  允许稳定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建立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到2017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就业

  允许季节性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就业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凭居住证或在城镇灵活就业的相关证明参加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

  教育

  保障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实现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参加中考、高考。到2020年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9%以上。

  住房

  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逐步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公寓、农民工宿舍等方式相结合的农民工住房保障模式。到2020年力争将进城落户农民工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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