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消费者刘某投诉哈尔滨声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月份,三次在媒体上发布“藏密双宝、雪灵芝”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并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及形象作证明。
当事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省工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并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款24万元。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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