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3月15日讯 以前,微信是人们情感交流的平台,现在这个平台却让更多人找到了商机,衣食住行,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消费信息在这里被推送,于是在很多人眼里,朋友圈似乎有些变了味道,越来越有了商圈的感觉。
有别于其他的网络消费,在朋友圈的买与卖多建立在“朋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这种特殊的消费到底是更托底,还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呢?
尴尬的朋友圈消费
只要不是你特意去屏蔽,不夸张地说,如今每个人朋友圈里的商品信息都有刷屏的趋势了,不停地更新朋友圈,等来的也都是商品“海报”。而在朋友圈里做买卖,顾客大多是经营者的微信好友,是彼此熟悉的人,可以说,这种消费是建立在朋友间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捧场的,不讲价的,吃了哑巴亏也难于开口的消费经历并不少见,这种尬尴有时会将消费者置身于比维权更难的情感困惑中。
小娜曾在同学的朋友圈里买过品牌面膜,因为绝对信任同学,她花了比在其他渠道购买同款面膜更高的价格,可是这面膜却根本不是正品的效果。小娜犹豫到底该不该去找同学理论?如果找了,两人肯定就要撕破脸;不去找,自己白白浪费了钱,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再三权衡下,小娜最终碍于面子选择了沉默,只是她再也没有光顾同学的生意。
买了假货遭遇被“拉黑”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绪坤说,在朋友圈消费,很多买卖双方并不是真正彼此了解的熟人,这是朋友圈消费的一个特点,对于这样的消费,消费者更应当提高警惕。
王处长说,近3年来,朋友圈消费发展得格外迅速,单从每个人朋友圈里推送的商品信息就能看得出来。消保处曾经接到过消费者关于朋友圈消费的投诉。王先生在装修时,通过别人推荐加了一涂料经营者的微信,在大致了解了对方代理的涂料品牌和价格后,王先生特意问了一下涂料经营者的地址。感觉价格比专卖店里便宜很多,王先生果断下单,很快涂料被送货上门。可是既省钱又省力的涂料并没让人省心,涂料被证实是冒牌货,王先生想在微信上和卖家理论时,却发现自己被“拉黑”,而且通过当时微商留的地址也根本找不到人。王处长说,这样的消费,消费者就很难维权。
朋友圈消费尚未纳入监管
王绪坤处长介绍,从2014年年初至今,还没有市民在朋友圈消费发生纠纷的投诉,一方面这和朋友圈经营者自身的自律有很大关系,毕竟一个人的品质是需要不断积淀下来的,更多人会更在意在朋友圈里的信誉度,所以对于在朋友圈里经营会很注重诚信。另一方面,也有消费者买到劣质商品但碍于面子而不去投诉的原因。王处长提醒,一些不良经营者会利用朋友圈这个平台,对加进来的陌生人有不法经营的行为,当出现问题时,要么将消费者拉黑,要么更换微信号另开张。目前,市场监管等部门能够监管的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微商和电商,属个人行为在朋友圈中经营则尚未被纳入监管范围,因此在朋友圈消费,一旦遭遇消费纠纷,就给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难度。
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潘立波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对于一些只在朋友圈销售的经营者而言,消费者很难核实其身份、经营场所等信息,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如果消费者需要法律诉讼来解决时,也会因为不能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而面临立案难的困境。潘律师认为,在朋友圈消费,不能只受价格的诱惑,以及顾及老朋友面子的因素,关于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商品能否享受售后服务等都需要消费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