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讯 你注意到没有,不知从何时起,小区内穿着“水泥灰”、英俊年轻的秩序维护员(俗称保安),已被年过半百的大爷、大妈、阿姨们换了岗。
小区“保安”多是老大爷
15日上午,记者随机选取了新村八区、新村四区和新城枫景、湖滨教师花园A区等多个小区进行走访,发现小区门岗内着装的“保安”,大多是年过半百的老大爷,只在湖滨教师花园A区,见到了一位29岁的女“保安”。
大庆市一家物业公司提供的数字表明,在现在供职的“保安”中,平均年龄在55-60岁之间,平均的工资标准在1500-1600元之间。这家公司一位不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近几年,保安难招。
根据2006年,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当时的称呼)联合下发的《大庆市价格服务、物业管理指南》上的规定:“专职安保人员(公共秩序维护员)中,45周岁以下人员要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可近几年来,因为收入偏低,许多年轻“保安”都另谋高就,说句实在话,45周岁以下这个标准,早就成了一纸空文。
小区不能一日没有“保安”,只能来什么人,就用什么人,底线一突破,当然就没头了。
“保安”难招年岁无底线
据这位业内人士讲,这些老“保安”,多数来自外地。大多投奔子女,不愿给他们添负担,才出来找活儿的。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老家有退休工资,加上这部分收入,在大庆养活两口人,不成啥问题。
还有些人,就是农民,年岁大了,干不了啥活儿,只能打个更,对这点工资有满足感。记者手头上有份今年1月4日,由市城管委物业办推出的《大庆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与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公共秩序维护员的年龄上,由当年的45周岁以下,放宽到55岁以下,而且强行规定,一级物业的公共秩序维护员,45周岁以下的要在80%以上;二级物业的公共秩序维护员,45周岁以下的要在60%以上;三级物业的公共秩序维护员,45周岁以下的要在40%以上;四级物业的公共秩序维护员,45周岁以下的要在25%以上……
一家保安公司的于先生,也这样对记者说:“这是个普遍的问题。我们这儿的年轻人,就像走马灯,500多人的队伍,换了好几茬。人往高处走,毕竟工资低,拴不住人。其实,这个市场需求挺大,好多单位都和我们协议要人。
咋办?年轻的人不来,岁数不放宽,就有违约的风险。原来定的是招45岁以下的人,可是不够,49岁的人我们也得要着。”
行动迟缓如何能称职
东风新村某小区的一位陈姓女业主,这样形容小区的“保安”,有一天,物业给“保安”开会,清一色的老大爷,以至于让她误会是小区老年人过重阳节。她告诉记者,小区门岗的老“保安”,岁数六十开外,走得慢,也不负责,来车就抬杆,也不问是不是小区的人,有时明明看到车,却忘了用遥控器抬杆或抬错了杆。
大中午的落了杆人却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大家都知道,小区门岗都与楼房很近,如果打喇叭,一是不礼貌,二也挺烦人,只能下车跑过去叫醒“保安”。
其实,这么大岁数了,大家都能宽容他,但用这么大岁数的人,小区里有个火灾、案情啥的,指着他们能行?更别说让他们在小区内巡逻了……
“硬性规定,落实难。这不仅仅在大庆,全国各地都存在公共秩序维护员老龄化问题,没人倒班,超负荷工作,中午睡岗、缺岗,行动迟缓,思维缓慢,达不到工作标准,难让业主满意,这都是现实问题。
可是,这个岗位工资不高,工作辛苦,年轻人以此不能养家糊口,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力,这也是公共秩序维护员老龄化的‘病根’。”市城管委物业办王立君主任,对此也很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