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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百余市民“网签”生前预嘱 以图有尊严地死去
2015-03-19 09:40:00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霍亮 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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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桂云和老伴展示生前预嘱。

  哈尔滨日报3月19日讯 日前,84岁的市民田桂云老人来到本报,希望能在报上刊发她的一封信。她说,这封信是自己对两个儿子的生前预嘱,她希望有一天病重没有抢救价值时,自己能够有尊严地死去。“我担心写的这封信不算数,我去问了公证处,公证处不给办这一类的公证,我想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帮我完成这个心愿。”

  妈妈一封信:我想要有尊严地离开

  “如果有一天,我突发疾病昏迷不醒,如果没有抢救价值,千万不要过度抢救治疗。生命到了终点无须徘徊,那种全身插满管子的艰难求生,那种不死不活的苟延残喘,那种将家人拖得精疲力竭,没有品位、没有尊严的生命延长毫无意义,反而给我带来痛苦和悲哀。我想要的是‘有尊严地离开’。”这是田桂云老人信中的一段话。

  田桂云老人今年84岁,2004年,在一次例行体检中,一纸肾病综合征的诊断书打破了她原本平静快乐的晚年生活。此后,住院便成了她的“家常便饭”。

  “在医院里看到的一幕让我终身难忘。当时,有一位危重的病友已经失去意识,只能靠机器维持生命。医生告诉家属没有治疗价值,但这位病友的儿子仍不放弃,来自外县并不富裕的他在医院走廊里四处打电话借钱,最后甚至打算卖掉自己的房子为老人筹集医药费。当时,听着他打电话时颤抖的声音,我的心都碎了。”田桂云说,“在医院我看到了太多病友浑身插满管子的痛苦样子,也看到了太多儿女心力交瘁的无奈表情。为了避免这一幕在我家重演,我想趁现在身体还算硬朗时把自己的意愿事先告诉孩子们。于是就给孩子们写了这封信,作为自己的生前预嘱。”

  亲情伦理让“有尊严离开”难上加难

  有统计数字显示,人一生中75%的医疗费用都花在了临终前的医疗阶段,临终抢救费用一周在5万元以上的很普遍,而其中很多时候的临终医疗都只是通过机器维持毫无质量的植物生存状态。这种“被活着”的患者不仅要付出高昂的医疗费,更要承受各种抢救治疗带来的巨大痛苦。

  尽管已得知亲人的生命只能维持在植物状态,尽管了解亲人在忍受无法承受的痛苦,但现实的情况是,真的决定放弃抢救时,每一个人都无法下定决心。

  在选择与尊严网站论坛上,网名为“傻老妪”的网友发帖讲述了发生在自己父亲身上的故事:“96岁的老父亲肾衰竭、肺感染……住院两个多月的他恢复健康的可能微乎其微。那天,我签了两份知情同意书。一份是气管内插管术,另一份是深静脉穿刺术。第三天晚上,父亲呼吸衰竭休克了。医生通过口腔做了气管插管。在这之前,老父的鼻子里已经插了管;尿道也插了管;之后,大腿处也穿刺插了管……为防止各种管子被拔掉,父亲的双手被捆住,牢牢地固定在床栏上。”该网友说,“父亲神智清醒时曾多次跟我说不要再抢救了,实在太遭罪,可我哪忍心放弃呀!”

  当一名患者进入不可逆的生命末期时,只有当家属同意时才能放弃治疗。如果家属意见不统一,只要有一名家属坚持,就不能放弃,否则很可能产生医疗纠纷。“即使患者事先签署过希望尊严死的生前预嘱,最多能保证医生打赢官司,但光是精力上的消耗就足以让医方招架不住。”一位三甲医院的医生说。

  冰城110人网上注册生前预嘱

  当亲人处于弥留之际,是不顾其痛苦抢救生命,还是让其有尊严地离去?如果不能获知本人的意愿,儿女确实不知所措。然而田桂云的孩子们就不用面临这种难题了,因为他们的妈妈事先用订立生前预嘱的方式,郑重地向孩子们宣布了她的选择。

  通过田桂云和那位96岁老父亲的故事,我们认识到了生前预嘱的作用。正如田桂云在给儿子的信中说的:“我们事先把后事安排好,心静了,对你们对我们都是好事。”

  据了解,已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认同生前预嘱和尊严死的模式。央视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1万余人在网上注册了生前预嘱。虽然生前预嘱在我国才刚刚开始,但冰城早已有之。记者日前从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官网即“选择与尊严”网站获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110人通过该网站注册了生前预嘱。这个数字占我省注册总人数226人的近一半,兴起于国外的生前预嘱和尊严死概念渐渐走进冰城人的视野。

  未经公证的生前预嘱≠一纸空文

  一方面,订立生前预嘱需求在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在这个领域尚无专门立法。这在客观上给那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群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田桂云老人当时就面临这样的难题。为了确保这份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她可谓绞尽脑汁。

  “起初我想把生前预嘱拿到公证处去公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可打电话咨询了两家公证处后,人家都说目前还未开展此类公证业务。”公证这条路行不通,田桂云和老伴商量决定,趁着今年春节全家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召开一个家庭会议,让儿子、儿媳等全体家庭成员都在自己签署的生前预嘱上签字,并找来了自己的弟弟和老伴的弟弟签字见证。

  “我的两个儿子都是医生,比一般人更了解现代医学能做到什么以及不能做到什么,所以我并不担心当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儿子们违背我的意愿。”田桂云说,“我之所以想让媒体报道,就是怕这个东西未经公证不算数,怕法律上不认可这份预嘱,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让全社会都能为我和老伴的选择作见证,让我们的生前预嘱更具执行力。”

  那么如何订立生前预嘱?什么样的生前预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记者连线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秘书长张绘丽,得到了权威解答。

  她表示,如今在网上有规范的生前预嘱文本,注册生前预嘱的流程并不复杂。在需要使用时,将打印出的纸质文本提供给医院即可。她特别强调:“这种纸质文本并不以是否进行过公证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即使不经过公证,只要能证明是本人在意识清醒状态下自愿签署的,且有两人见证并签字,那么,这份生前预嘱就具有合法性。

  据此推论,田桂云在家庭会议上签署的预嘱也应该具备法律效力。退一步说,即使两个儿子不同意,但只要能够证明是老人在意识清醒下签署的并有两人签字见证,该生前预嘱同样是合法的。

  据了解,“选择与尊严”网站是中国大陆第一个推广“尊严死”的公益网站。2006年,由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和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等人发起创立,随后该网站推出了供中国大陆居民使用的生前预嘱规范文本,建立了生前预嘱注册中心。

  在我国,生前预嘱以及相关网站的建立,都属于一种新鲜事物。可以想见,即使已经注册生前预嘱,但真正面对死亡时,亲人在救与不救之间仍然会有反复,会有退缩,但哪怕我市注册的110个人中只有1个真正按照生前预嘱的方式离去,也是给患者个人增加了一个可以选择“更尊严”的死亡的方式,给亲属提供了尊重患者个人意愿的可能。

  记者手记

  面对亲人

  我们的悲伤和坦荡

  死亡,就像正午的骄阳让人无法直视。但死亡也是有意义的,正是因为死亡的存在,我们才知道我们没有永远的时间去做我们想做的事,我们更没有永远的时间去爱我们所爱的人。所以,健康时,尽全力让生命如夏花般绚烂;弥留际,尽可能让死亡如秋叶般静美。这才是爱一个人完整的方式,是人生硬币的两面,而生前预嘱则为我们提供了其中一面的契约文本。

  现实中生前预嘱的执行权大都握在亲人的手里,所以当那一天来临,需要我们为亲人作出选择时,我们一定要先问问自己的内心——

  是什么样的离去,让我们悲伤?

  是什么样的付出,让我们坦荡?

  答案其实一直都印刻在你心灵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

  亲人的离去让我们悲伤,然而用酷刑般的治疗换来毫无质量的生命,同样让我们悲伤。

  不计金钱代价的过度医疗让我们坦荡,然而给痛苦一个选择解脱的机会,同样让我们坦荡。

  无论怎样选择,都不应受到谴责,因为我们的悲伤和坦荡对生命而言都是善意的。

  小资料

  生前预嘱与尊严死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醒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其目的是让临终者少遭罪能够“尊严死”。

  而“尊严死”与“安乐死”不同。“尊严死”并不主动致死,而是指对没有任何恢复希望的临终患者或植物人停止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不延长自然的生命。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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