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1日讯 到了3月下旬,市民纷纷走出蛰居一个冬季的室内,开始寻找春的气息。自驾出游自然是踏青的一个不错选择,然而,行驶到南一、北一城市快速路以及高速公路时,一定记得行车安全——系好安全带。

从去年4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G45大广高速公路、G10大齐高速公路上,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拍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电子眼”上岗近1年,有多少司机被抓拍现形呢?
3月18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去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在这两条高速公路上,共抓拍16562例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多次被抓拍交罚款时才知惹麻烦
家住肇源县的于先生,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肇源、市区、齐市之间,开车跑高速是家常便饭。2014年年底,朱先生去检车时,发现自己的车竟然有好几条违法记录,其中3条是不系安全带,违法的地点有大广高速和大齐高速。
交罚款时,朱先生才知道,这两个高速公路上都设有“电子眼”,抓拍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为此,朱先生驾驶证被扣分,又交了不少的罚款。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如果被扣的分数超过12分,朱先生的驾驶证将会被吊销,也就是说得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听完交警这番话,朱先生才知道自己一直忽视的问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朱先生表示,今后开车前,一定会按照规定系上安全带,再也不能不当回事了。
采访时,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朱先生这样的驾驶员有很多,只有被罚了,才会重视起来。
从去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在我市大广、大齐两条高速公路上,共抓拍16562例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该工作人员称,其实,罚款不是目的,只是通过这个方式督促驾驶员系好安全带,保证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这才是交警抓拍违法行为的出发点。
交警详解不同道路处罚不同
不系安全带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在高速公路上、城市道路上处罚的标准是否一致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王健警官,王警官为记者进行了详细解答。
王警官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的规定,高速公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2分,罚款200元。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有电子眼抓拍或者有交警查就系安全带,没有就不系。实际上,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系与不系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后果有天壤之别。
这里就要着重说一下城市快速路,在我市主要是南一、北一快速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2分,罚款100元。
可见,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样属于高等级公路,具有同样的道路环境和特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标准相似,如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是一样的。城市快速路虽然是城区道路,但它们具有快速通行的特点。在这样的道路上高速通行,不系安全带是最具危险性的驾车行为。
另外,很多司机认为在城市道路上不系安全带不会被罚。其实不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规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
多说一句不要松了安全带这根弦
王健警官说,开车系安全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更是很多司机朋友不以为然的问题,甚至一些人根本不会正确使用安全带。一些驾驶员嫌系的安全带太紧,就把安全带拉长,用一个卡子固定好。还有一些驾驶员,竟将“系腰式”安全带斜跨在肩膀上。
驾驶员以及乘客一定要正确调整好安全带的位置,上部应系在肩部,跨过胸腔,千万不能从胳膊下面绕过。带子应置于肩、颈部中间,大约在锁骨位置,如果太过靠内,发生紧急情况时,带子容易勒到颈部。假如过于靠肩膀外侧,带子又容易从肩外滑落。安全带下部应系在胯骨位置,不要系在腹部,否则可能在发生撞击时导致内脏受伤。
要知道,正确使用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和乘员的伤害将会大大减轻。尤其是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使用安全带能够使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45%左右。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发前,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这是安全行车的第一步。同时,也要提醒同车人系上安全带。无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还是其它任何道路上行车,千万记住,生命之带,一定要系,这是对生命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