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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50元 每人每月由原460元提至510元
2015-03-26 08:58:48 来源:新晚报 作者:李玥
新晚报3月26日讯 记者25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哈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原460元提至510元。
哈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县(市)(含双城区)
2014年1月1日起,县(市)(含双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3660元/年·人提高到54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由2570元/年·人提高到3800元/年·人。
低收入家庭标准
市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提高到510元/月·人至612元/月·人。
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高到612元/月·人至765元/月·人。
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高到440元/月·人至660元/月·人。
市区农村低收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年·人至4500元/年·人。
县(市)农村低收入标准提高到2700元/年·人至4050元/年·人。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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