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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当累计享受医疗救助不超过25000元
2015-03-26 09:35:44 来源:新晚报  作者: 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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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3月26日讯 记者25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哈尔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提高我市市区(不含双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从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

  “三无”对象:按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救助标准为100%,年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

  其他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按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救助标准提高到70%,年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

  “三无”对象和其他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15种重大疾病年封顶线再提高5000元。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