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6日讯 (记者 张隽珊)26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下月起,我省将开展打击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等商业欺诈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省工商局要求全系统于4月1日至1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9种商业欺诈行为,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二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三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行为;四是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五是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六是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行为;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行为;七是零售商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或在促销活动中不展示奖品、赠品,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行为;八是传销以及擅自开展直销业务行为;九是其他带有商业欺诈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词解释:商业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诈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使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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