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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清理“吃空饷”:自查后再查出问题将问责“一把手”
2015-03-27 08:16:55 来源:大庆网  作者: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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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3月25日,记者从大庆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大庆按照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继续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力度。

  14类吃空饷人员被重点查处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待遇等现象均在自查范围内,包括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还领取工资、以工作借调或挂职锻炼为名不上班等14类人员均为“吃空饷”人员。

  目前,大庆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正处于自查阶段。

  “请假”人员审批手续严格化

  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下发后,要求各单位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同时,还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从而有效把预防和治理“吃空饷”工作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暂行办法》中规定,请病假连续满2个月或一年内累计满6个月的,由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请事假原则上一年不能超过30天,因特殊情况超过30天的,需主管部门审批。

  《暂行办法》还对退休、退职、借调、挂职锻炼、离岗学习、遗属等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查后再查出问题将问责“一把手”

  据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清理力度,于4月15日前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记者了解到,各单位要对人员信息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认真做好清理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起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

  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主动清理上报“吃空饷”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将免于追究领导责任;对自查后再查出的,将对“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严厉问责,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

  重点清查财政支持类事业单位

  据工作人员介绍,全市各县、区将对所属单位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将根据各县(区)、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事业单位特别是财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为重点,以群众举报线索为突破口,集中组织力量开展大样本抽查。

  为充分发挥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我省、市、县三级将长期设立“吃空饷”专项举报电话。市民如发现“吃空饷”现象存在时,可直接拨打省、市的举报电话。

  工作人员在接到市民举报后,尤其是实名举报的“吃空饷”问题,将会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证据详实准确、问责处理到位,同时还会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查处问责力度。

  省人社厅举报电话:0451-87130172;市人社局举报电话:6181215,电子邮箱:dqrsjgzk@163.com;市委组织部电话:6366060,电子邮箱:dqzzbdpk@163.com。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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