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7日讯 为从根本上解决技能培训与就业市场关联度不高的问题,齐齐哈尔市今天出台了推进全市就业技能培训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对招生、培训、专业设置、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的招生办法由原来县(市)区就业部门组织招生改为各培训机构自主招生。各培训机构年初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表,通过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场所内设立专栏、走进社区和家庭等渠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失业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培训机构和所学专业,主动提高自身技能,进而实现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在培训工作上,各县(市)区就业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生工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调查和了解辖区内需要培训的人数、专业愿望、培训时间等情况上来。在此基础上,为失业人员和培训机构搭建桥梁以及为失业人员培训提供指导服务。过去集中半年培训为全年365天培训。失业人员可以在一年当中选择任何时间报名参加培训,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提前与培训机构预约,可保证务工和培训不冲突。培训机构视学员报名具体情况,可将班级定额确定在20—50人,开班10日前向市就业局申请,市就业局批准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置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服务中心,为企业、求职者、培训机构三方搭建和打造沟通平台和招生宣传阵地。
新的政策出台后,监管部门要求培训机构不要把眼光只盯在如何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术上,要把社会效益摆上与经济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要通过优化办学体制改革,挖掘师资、实训等方面的潜力,将培训机构建成兼有职业需求调查、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紧密联系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充分体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功能,要树名校、打品牌。
为鼓励定点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自2015年起,以黑财社〔2012〕34号文件规定的《黑龙江省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参考标准目录》为依据,对培训补贴标准重新测算。除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外,有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可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先行收取学员学费。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学员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合法的财务收据原件及劳动合同等要件,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区初审后报市就业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财政局复核后,直接将补贴发给本人。